我市2014年度少年儿童城镇医保缴费标准确定  13-09-21     视频长度: 00: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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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2014年度少年儿童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50元,较以前各年度提高10元。六区的集中缴费期为每年10月1号到12月31号,四市的集中缴费期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定,保险年度为次年1月1号到12月31号。

目前,我市少年儿童城镇医保管理实行“六统一”,即:参保范围和项目统一、待遇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管理统一,缴费标准统一。中等以下学校的在校学生、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和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在校学生、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通过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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