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7月1号起,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后正式实行,其中“常回家看看”首次被写入了法律条文,这个中秋节也成为新法实施后的第一次“大考”,那么昨天的这个团圆节,你回家看父母了吗?
今天,岛城前海一线游人如织,很多人都是举家出游,尽享天伦之乐。但也有不少上班族和学生表示,过节期间无法和家人团聚。
假期短,路途远,时间和财力的成本高,导致回家的路变得艰难。除此之外,不回家还有别的理由。
在市南区一家干休所外,记者遇到了一位姜阿姨,她说自己有四个孩子,三个在外地,昨天只有小女儿回家陪老两口过节。
和姜阿姨同住一个大院的王阿姨,也有几个孩子因在外地或者国外不能回家,这让88岁的老人心里非常牵挂。
老人告诉记者,孩子们虽然没能回家,但都打电话问候了自己,连在美国的儿子都没忘记中秋节,这也让她很欣慰。
其实老人的要求很简单:见一面陪着聊聊天,甚至一个电话几句问候,都让他们觉得很满足。“常回家看看”虽然被写入了法律条文,但是很少有父母会因此来强迫子女回家看看,更不忍心因亲情的问题同儿女们诉诸法律。其实,“常回家看看”不仅要靠个人自觉和法律约束,政府和社会也应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让子女回得了家,将”回家探亲“的权益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