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涉黑案主犯聂磊今天被执行死刑  13-09-17     视频长度: 00: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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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聂磊执行了死刑。

聂磊,1967年7月17日出生。1998年以来,聂磊吸纳、招募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劳改劳教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逐步形成上百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聂磊公司”,开办夜总会组织妇女进行卖淫活动、开设地下赌场,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同时,成立数十人的暴力犯罪团伙,大肆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2年3月2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等十项罪名,判处聂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聂磊不服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于2012年8月20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聂磊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对罪犯聂磊执行死刑的命令。依照法律规定,2013年9月16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聂磊的亲属进行了临刑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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