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区总工会原主席李达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王素毅、李达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亲属收受巨额财物。两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已涉嫌犯罪。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素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