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建成城乡一体化就业政策体系  13-08-29     视频长度: 0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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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就业政策体系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通知》,将有就业愿望和就业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在就业管理和政策扶持上打破了城乡二元制模式,全市城乡一体的就业政策体系全面建成。

新的就业政策将失地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纳入政策扶持范围,使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在吸纳就业、扶持创业、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全部就业政策上与城镇劳动者执行统一标准,实现了无缝对接。

新政策整合了创业资金扶持,创新了小额贷款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由最高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创办企业的由最高30万元提高到45万元。

提高了社会公益性岗位综合补贴标准,即墨、胶州、平度、莱西由每人每月950元提高到1150元,其它地区由1100元提高到1300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协保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90元提高到730元,就业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668元。

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对家庭服务机构新招用本市城乡劳动者,给予每人每月两百元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创办家庭服务机构的,给予每人5000元一次性资金扶持。

新政策还在加大职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素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将就业信息网络向社区延伸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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