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从2011年8月1日起我市在省内率先实施的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政策日前结束,两年来岛城共淘汰各类黄标车3.25万辆,发放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5994.65万元,
削减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约11000吨,占全省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总量的近50%。
自今年11月1日起,我市将在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五区全域限行高污染黄标车,并推进县级市主城区实现黄标车限行,进一步促使各类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