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违法建筑是困扰城市管理的一项顽疾。今年以来,李沧区城管执法局联合社区、物业、居民共同组建了“1122”社区服务站,变管理为服务,变事后处罚为事先宣传教育,走出了一条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新路子。
李沧区山河城小区是一座交付使用不久的现代化社区。入住不久,部分业主就在楼顶建起了阳光房或“楼上楼”。
入住不到一年,住户改建的“楼上楼”已达23处,总面积1200平方米。由于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单靠劝阻根本不起作用。而有执法权的城管部门又无法实现常态化巡查,因此“违法苗头”逐渐成为“燎原之势”。
居民的牢骚“戳”到了新建小区管理工作的“痛处”,城管拆除时又往往会遇到入户难、取证难等重重阻力。更重要的是,由于无法实现日常督察,返潮现象屡有发生。面对难题,李沧区城管执法局的“1122”社区服务站派上了用场,服务站对小区“楼上楼”拆违进度进行全程公示,拆除一处,公示一处,这23处“楼上楼”最后全部得以拆除。
发挥作用的“1122”社区服务站,由一名城管进驻队员、一名街道办事处进驻人员、两名物业工作人员和两名业主代表组成。两名物业人员,每天对小区进行巡查,及时现场劝阻、纠正一般性违法行为或违法苗头,对较难解决的违法行为,及时向城管进驻队员和街道办事处进驻人员说明情况,协调城管中队、社区介入处置。这种将各部门力量“捆绑”在一起的模式,形成了一个有效的执法联动机制。
目前,李沧区九水、湘潭、兴城等城管中队已分别选派精干力量进入百通新苑、山河城、中南世纪城等新建小区,联合社区和物业方面组建了服务站,通过发放《致居民一封信》、设置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前期宣传活动,突破了城管进社区的瓶颈,改变了社区违法建筑难管的现象。
面对管理“瓶颈”,李沧区城管执法局积极实施管理下沉,选派专业的执法队伍进社区,在为社区群众做好服务的同时,依靠群众力量,建立起了对违法建筑从防控、发现、制止、查处到拆除的全程责任体系,收到了良好效果。这种立足群众诉求、实现自我提升的做法,值得借鉴、推广,也只有这样,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