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场车祸,31岁的市民李某被撞成了植物人,肇事司机陈某在法院的调解下承诺支付给伤者60万元赔偿金,可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后,陈某却拿着伤者的救命钱玩起了失踪,最终伤者病重身亡。今天上午,市北法院刑事审判庭,对肇事司机陈某拒不执行裁定罪进行了公开审理。
上午10点,被告人陈某在法警的押解下,缓缓走上法庭。公诉人介绍,事故发生2009年8月7日凌晨,当时陈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沿重庆中路南向北行驶,在石沟村口处将步行的李某撞倒。交警部门认定,陈某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经抢救后变成了植物人,构成一级伤残。住院期间,陈某支付了7万余元的医药费后,因赔偿金额谈不拢,李某的家属将陈某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陈某答应在2011年1月31日拿到保险公司理赔金后,一共支付60万元的赔偿金,但真到了那一天,陈某却打起了歪主意。按照理赔程序,陈某应先垫付赔偿款,然后再拿着受害者家属出具的相关凭据,去保险公司领取保险赔偿金。不过陈某耍了个小聪明,声称自己没钱赔付,央求李某的家属先在收到条上签字,他好凭着收到条领回赔偿款,再把钱还给李某一家。李某的家属信以为真,就在38万余元的收到条上签了字。就这样,陈某凭借假单据骗走了40万元赔偿金,然后在当天把钱全部转到了妻子的账户上。由于救命钱被骗走,李某随后的遭遇十分悲惨。
为躲避法院执行,陈某换了手机号,搬到了别的住处,玩起了失踪。他甚至还把李某的这笔救命钱,作为首付购买了李沧区的一处新房,地点离事故发生地不足两公里。事后,公安部门对陈某立案展开侦查,最终在陈某的老家临沭将其抓获,在庭审中,陈某多次表示认罪。公诉机关指控陈某有能力赔偿却拒不执行,建议以拒不执行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官宣布闭庭,案件将于一周内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