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的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杨汉中因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近日被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杨汉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其妻子、弟弟、情妇、司机等人先后49次非法收受和索取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商等19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037.5万元、美金35万元、澳元4万元,其中索贿共计人民币1320.5万元、美金15万元。擅自决定将原本由开发商承担的拆迁费变更为政府承担,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94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