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清华教授谈李天一案“强奸陪酒女危害小”引网友热议  13-07-18     视频长度: 0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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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一则清华教授道歉的微博,迅速占据各大网络显著位置,博主易延友声明:“本人昨日微博言论确实欠妥,对由此引起的消极影响深感不安,特向各方致歉。

同一天,李天一案受害人律师田参军发布长微博驳斥清华教授易延友,并称该教授的言论一出,“我和小伙伴们都惊呆了。”事情究竟怎么回事,先来看看两方的微博。

田参军律师在长微博中分三点驳斥清华教授的言论。首先,他认为“强奸陪酒女危害小”这种论调是“希特勒的余孽,法西斯的谬论”,称如果这种论调成立,“强奸女犯人岂不是重大立功?”继而,田参军律师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当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侵犯的对象是人的时候,就不宜以人的名望、财富、职务,尤其是职业来判断社会危性的大小。”最后,田参军律师强调,目前还没有证据显示,被害人为陪酒女。清华教授发表毫无根据的言论就更站不住脚。

发表“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言论的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易延友,删除了关于此事的三条微博并发出致歉声明:“本人昨日微博言论确实欠妥,对由此引起的消极影响深感不安,特向各方致歉。”

记者看到,在对易延友致歉声明的评论中,实名认证为“华东政法大学宪法学教授”的童之伟说:“如此甚好!有些道理一时没想透,很正常。”实名认证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的周永坤表示:“这是勇敢的表现,好!”此外,还有不少熟悉易延友的网友在在评论中希望舆论对易之前的言论予以原谅。

这两天,在新浪微博上,“易延友”无疑成为微博最热门话题,相关微博达40多万条。截至7月17日下午1点左右,易延友系列微博转发和评论均已接近10万。那么,易延友此前到底发布了什么微博,怎么会和李天一案扯上关系,又为何引发如此大的关注呢?事情的起因要从7月16日说起,当天,清华教授通过新浪微博为李天一辩护,称:“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话一出,各网友及知名人士纷纷对此话表示不满,白岩松也在昨晚节目中批驳了易延友的不当言论,称“微博140字让知识分子不再深度思考”,并指出其“违反常识、突破底线、冒犯公众”。

7月16日下午1点,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易延友通过微博为李天一案的辩护律师进行辩护,微博称:“替李天一的辩护律师说几句:无罪辩护是他的权利。引述海淀检察官的说法:让人做无罪辩护天塌不下来.2未成年人受特殊保护,律师发声明要求大家遵守法律并无不当.3强调被害人为陪酒女并不是说陪酒女就可以强奸而是说陪酒女同意性行为的可能性更大;另外,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

此话一出,立即在网民中引起激烈不满,纷纷对此话进行热议,其中时评人、作家李承鹏反应最为激烈,并举例对此话进行分析,同一天的17点41分李承鹏发微博称:“清华大学法学院@易延友教授认为: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这好比城管认为,殴打流动摊贩比侵入店家危害性要小。也好比法院保安认为,殴打唐慧这闹访妇人比殴打官夫人危害性要小。在中国有这种混账逻辑的人不少,他们带着歧视眼光先于法律判决了一次,还呼吁愤怒的人们要理性。”

不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却发微博并借此调侃李承鹏,称:“我觉得,公安打李承鹏这种人,比打易教授,危害小多了。”接着,李承鹏和何兵互掐上了。网友也纷纷围观,在网民中引起不小的骚动。

对此,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三平认为,任何人都不能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即使受害人是卖淫女,但她在案发时不愿意和被告人发生性关系,被告人也不能用强,否则就是强奸。就像杀一个90岁的老人和杀一个18岁的年轻人,危害结果不以受害人的年龄和职业的不同而不同。赵三平律师认为,这种做法已经侵犯了受害人的名誉权,受害人有权追究相关方的侵权责任。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然而一些高校的教授却雷人语录频出,这其中,非常有名的莫过于孔庆东,孔子第73代直系传人,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人称“北大醉侠”,从2010年以来,其另类言论层出不穷:他称“记者现在是我们国家一大公害”,在微博上骂记者;力挺被扣上“三俗”帽子郭德纲;爆粗口让纳税人滚蛋;还拿自己的老祖宗打起了比方,称“倒退2000年,孔子就是于丹”。其实,类似孔庆东这样“口无遮拦”的专家、教授并非个例,为此中国网教育频道还整合了一些雷人语录,看看到底有多雷。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董藩在微博上说,他对带的研究生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当你40岁时,没有4000万身价不要来见我,也别说是我的学生”。

云南大学副教授尹晓冰开50多万元的宝马上课、有七八个手机号码、是3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一次全国性的研讨会上,他“善意地提醒”大家:大学教师全心投入教学是一种照亮别人的自我毁灭。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冯光华教授如此指点迷津:“面试官问你有没有男朋友时,你得这么回答:我没有固定的男朋友。”……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李若山表示:“我们会计界有很多武林高手,这些家伙要不不出招,一出招的话,招招见血,一剑封喉。”

浙大教授郑强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谁现在就是汉奸?北大清华的学生,因为用他们学习的知识帮外国人开拓市场,打败我们中国的企业。”;

近年来,专家教授的出位言论实在不算少。今年年初,在南方供暖争论不休之际,某建筑专家说“南方居民已经习惯冬季的湿冷气候,如果突然增加集中供暖,可能导致居民身体的不适应”;北京某大学教授也曾发表过“三聚氰胺无毒”论;在毒胶囊风波中,卫生系统某专家也说:一天吃6个胶囊,没吃掉多少铬,不要把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说成很大的危害;北京某著名高校教授为城管支招:公开教导城管人员如何打人不见血,在反暴力抗法时“注意要使相对人的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易延友教授的说法,其实是有一定市场的。总有那么一些人,喜欢把人分为三六九等。像李天一这样,已经享受了优越的物质条件,优质的教育资源,可至少在法律面前,人与人应当是平等的。被李天一等人糟蹋的受害人是不是陪酒女子,相信公安机关自有说法。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受害人身份再卑微,同样享有作为一个女子应有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专家教授知识渊博,他们说话虽不能一言九鼎,但其影响力不能低估,不仅会影响公众生活,还可能影响政府决策。因此,专家教授说话必须格外慎重,体现科学精神。如果因为被金钱收买,屈服于权利,或者为了搏出位哗众取宠,那么,专家教授的权威性、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必然全都打了水漂。以“陪酒女愿意发生性关系的可能性”替辩护律师出谋划策,简直就是一个法盲。如果法律不以事实为依据,而是以可能性说话,普天之下该有多少“莫须有”的罪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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