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PM2.5列入各区市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13-06-13     视频长度: 0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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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从今年起我市将PM2.5作为重要空气质量评价指标,列入对各区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以进一步促进各区市积极实施PM2.5污染防治。

据了解,作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我市已于今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了环保部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通过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实施高污染黄标车限行、开展锅炉除尘设施升级改造、治理扬尘污染等措施,有效控制了PM2.5污染。目前,我市在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和黄岛六区共设置13个空气监测子站,对全市空气质量进行24小时实时监测。数据显示,1至5月份我市空气优良率到达62.9%,明显优于去年同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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