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买房退款难 房屋协议“已丢失”?  13-06-08     视频长度: 00:04:42

您当前的位置 :青岛网络电视台 > 栏目 > 生活在线 正文
  

程女士也有个房子的事儿,三年前,她在即墨预定了两套商品房,当时开发商承诺,想退房随时都可以,可真要退的时候,困难也来了,程女士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2010年10月,程女士和几个朋友出门游玩时,看好了即墨田横岛上一处正准备新建的商品房小区,嶺海逸景湾,大伙一考虑,商量着投资几套。

就这样,程女士和朋友以每套三到四万元的价格,预约了四套住房,协议上也写明,购房者如果改变主意,可以申请退房。

新房迟迟不开盘,就不能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程女士和朋友觉得,这么等下去不是办法,押着资金不说,想投资买卖就更是遥遥无期了,要不,这房子,俺们还是退了吧。

开发商收上了预约房屋的协议、收据,可房款却迟迟退不下来,期间,程女士和朋友也多次咨询业务员,可回复总是一拖再拖。更让程女士觉得蹊跷的是,朋友的预约房屋协议居然还被告知“已丢失”?

明明是自己交上了协议,现在却要写丢失证明?可只要能退钱,于女士觉得写什么倒也无所谓,可即便如此,退房还是遥遥无期。

事情越来越蹊跷,难不成里面存在什么猫腻?这事咱还得找开发商问清楚。

这位工作人员说,正常情况下,退款确实不应该拖这么长时间,可能是哪个环节出了岔子,他答应程女士先去公司财务问个清楚。不过对于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收定金的事,这位工作人员的回答得很模糊。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房地产开发企业也不得向买房人收取任何预定款性质费用。当初,嶺海逸景湾向大家收定金显然不合规矩,如今,预售许可证倒是拿到了,可退款什么时候才能顺利拿到手呢?

问题究竟出在哪?工作人员不愿多说,既然承诺三天内能退钱,程女士他们也算安了心。可没一会功夫,另一位工作人员又出来说话了。

和着退款不仅要交协议、交收据,还得亲眼见见这位工作人员,才能生效?可这么大一个售楼处,从来没人说过退房必须要经过你的手啊?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