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  13-06-05     视频长度: 00: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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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近日出台《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农村五保供养等标准的通知》,自2013年7月1日起,我市城镇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54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3420元。同时建立农村低保户冬季取暖补贴制度,对农村低保家庭(含农村五保)和患重大疾病的低保边缘家庭,每年发放冬季取暖补助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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