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允许事业单位以特岗方式招七类高层次人才  13-05-26     视频长度: 0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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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日前出台《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暂行办法》,通过特设岗位的形式创新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机制,突破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瓶颈。

根据《暂行办法》,特设岗位是指在事业单位编制之内正常岗位设置之外的非常设岗位,实行人岗合一,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特设岗位适用于全市实行了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无相应等级岗位或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情况下,通过规定的招聘程序引进的高层次或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暂行办法》还规定,特设岗位的任职条件不应低于聘用人员所在单位同类同等级岗位的要求,所在单位未设置相应等级岗位的,不应低于本系统同类同等级岗位要求。事业单位中与特设岗位相同等级的岗位出现空缺后,特设岗位聘用人员即转入空缺岗位,原特设岗位自动核销;在工作任务完成或聘用期满,不继续聘用以及解聘、辞聘后,特设岗位予以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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