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没离婚 又娶了小舅子的前妻  13-05-14     视频长度: 0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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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就犯了重婚罪。南京市民蔡某在没离婚的情况下,不仅再次结婚,娶的竟然还是自己小舅子的前妻。这究竟是因为真爱,摒弃世俗观念,还是另有隐情呢?

蔡先生是2010年12月7日,与夏女士在栖霞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的,蔡先生承认,当时自己确实是有老婆的人。既然没有离婚,栖霞区民政局为什么会给蔡先生和夏女士,办理结婚登记呢?

而蔡先生表示,能在已婚的情况下顺利办到结婚证,都是自己小舅子杨某的功劳,因为杨某就是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不仅如此,记者还了解到一个令人惊讶的消息——和蔡先生登记结婚的夏女士,半年前还是蔡先生小舅子杨某的老婆。

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记者来到栖霞区拆迁办了解情况,相关资料表明:杨某在燕子矶街道诚实村有一处房产,位于迈皋桥创业园经适房项目,征地房屋拆迁范围之内。产权登记显示,该房屋为杨某和夏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2010年4月份杨某和夏女士离婚后,对房产进行了均分。

因为分户安置,在拆迁时,夏女士与杨某分别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在拆迁中两人各分到了154.25平米的房屋补偿,两户加起来就是308.5平米。拆迁协议签完后,夏女士与蔡先生离婚,然后与杨某复婚,这样一来,杨某和夏女士原本只能分到220平方,现在却多分了80几个平方的房产。对此栖霞区拆迁办表示,他们将会把情况向栖霞区纪委反映,一经确定杨某等人有骗取拆迁补助的行为,将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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