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6日,河南固始县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中心原副主任杨志辉,因犯有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此后,杨志辉在刑期内并未被开除公职,而是调任固始县国土局城市土地监察大队任副大队长。无独有偶,2009年,该局副局长许新也曾被判“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此后数年,许新先后担任固始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并最终升任为固始县国土局副局长。
然而,针对上述事实,固始县国土局局长潘家云称:“法院没有给人事部门提供材料,谁也不知道杨志辉判刑没判刑,处分没处分。”
5月5日,固始县作出处理决定:开除杨志辉公职及党籍,主办杨志辉案件的法官闫其友,工作失职,现正对其进行责任追究。5月6日,许新也被免职,该县纪委书记叶金广的解释是:“法院对许新的判决书,今天才送到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