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说说郑大姐在李沧区振华路156号7号楼买了一处房产,合同签了,钱付了,可人却住不进去。
购房合同、付款单据、房产证,所有证件一应俱全,可郑大姐哪里能想得到,这个新家她压根就进不去。
郑大姐说,屋面住的不是别人,正是原房主的前夫黄先生!而他拒绝腾房的原因,是和前妻的纠纷还没理清。
说起前夫,牛女士一脸无奈,她说,前年她和前夫黄先生感情破裂,今年三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对双方的财产进行了分割。
判决生效后,牛女士说,自己将房屋折价款交到了李沧区人民法院,确定黄先生收到后,她就张罗着卖房子,谁料,房子卖了,麻烦事也来了,好说还是歹说,前夫就是死活不挪地。如今,房子卖出去三个多月了,新房主郑大姐有屋不能住,前房主牛女士每天还得搭上300块的违约金,这样下去,谁也耗不起,今天下午,俩人决定一起敲开了房门。
见牛女士进门,前夫黄先生和他的姐姐显得很激动。看得出双方关系紧张,为了能顺利的沟通,记者只能让牛女士在门外等候,先和黄先生谈谈。
黄先生的姐姐解释,他们不挪地儿,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房屋折价款,牛女士没给齐,而且离婚时,牛女士还悄悄搬走了家里很多值钱的东西。
双方各说各的理,再说下去事情还是解决不了,记者一顿劝说,黄先生的姐姐终于同意出门,面对面和牛女士协商。
事情又陷入了僵局,考虑再三,黄先生的姐姐松了口:搬出去可以,但有个前提。
一番商议之后,牛女士答应,明天就去租房,取车的事情也可以暂时一放,但她心里始终不踏实,自己一再让步,前夫真能利利索索的腾房吗?就此事记者咨询了清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