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权的物业:你凭啥掐我家的电?  13-03-29     视频长度: 00:04:33

您当前的位置 :青岛网络电视台 > 栏目 > 生活在线 正文
  

陈先生这两天正和物业打唧唧呢,生活必须的东西,电,这物业怎么说掐就给俺掐了呢?装修也因此卡了壳,真让人上火。

陈先生的这个新家位于深圳路,是去年年底花了60万买来的二手房。最近手续终于办好了,陈先生打算装修一下,可工人们前脚刚开工,物业后脚就派人来了。陈先生:刚刚开始的时候,说要办理手续,但是我们去办理的时候,他们不给办理,说我不是小区的业主。

这是啥道理啊?房产证明明白白写着陈先生的名字,怎么就不是业主呢?陈先生好一通解释,谁料,物业非但不听,还把电掐了。陈先生:她说不是断你们的电,物业是断前业主的电。原来,原房主和物业有纠纷,在她卖房之前,还欠一年多的物业费没结。这次,物业掐电的理由,说就是为了催原房主补交费用。陈先生的儿子:电是电业局提供的,物业没有权利给我们断电。陈先生:这叫侵权,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物业没有权利断我们的电,和别人又纠纷,通过合法的手续去处理,不能让我们坐这个替罪羊,我们作为新的业主,不能做这个替罪羊。

尽管不服气,但陈先生也没办法,因为小区居民用电,必须通过物业办卡充值才行。折腾了两天,物业就是不松口,得,还是找原房主吧。原房主:有没有跟陈先生去物业协商?去了,去了好几次,我说我房子已经卖了,也过户了,我在小区里还有房子,陈先生是陈先生,我是我,以前的物业费跟我要,以后的费用跟陈先生要,物业不听。

原房主说,她在小区里一共有两套房子,一套卖给了陈先生,另一套自己留着。因为早先跟物业有一些纠纷,确实有一部分物业费没交,但这一切她都愿意自己承担。既然陈先生有房产证,原房主也表明了立场,那物业为什么还要为难陈先生呢?物业工作人员:他们什么手续都没有办理,不办手续我们就不能让你们装修。陈先生:我们来办理了,你们不给你办,你昨天不承认我们是你的业主。我们昨天就是来办理手续的。物业工作人员:你没有拿房产证来更名,我们登记的名字还是原房主的。我都不知道你的名字。

双方一见面,就吵吵开了,工作人员坚持:我们不是要断陈先生的电,是他还没和物业签服务协议,不算小区的业主,物业暂时不能为他提供服务。物业工作人员:费用结清了就给你更名。陈先生:我没有欠你的费用吧?物业工作人员:你是没有欠我们费用,但是费用得结清才能办理。原房主:我是我,他是他。

物业的态度坚决:之前的物业费不结清,就不能给陈先生登记,不登记,陈先生就享受不到物业服务,也就用不上电。可用不上电,这房子还怎么住啊?记者:那现在我们把原房主也叫来了,她也承认有一块费用没有交,她在这小区里还有其他的房子,能不能把费用转到另外的房子上?然后你们双方处理。物业工作人员:好像原房主两处房子都欠费。这你得找我们领导。那你跟领导联系一下,好吧。

随后,工作人员拨通了物业经理的电话,刘经理说她在外地出差,要过两天才能回来。刘经理:我们不能就证明房子就是陈先生的。因为我在外地,相关手续我都不知道,我要后天才能回青岛,我要回去核实之后才能知道。能不能先开电,让他先装修?不行,相关手续都要办好,我们要签服务协议。等我回青岛落实再说。

花大价钱买的房子,竟然遇到了这样的麻烦,陈先生怎么都想不通。物业的做法合理吗?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陈先生作为新房东,作为物业法,他有权享受物业的服务,前房东拖欠的物业费,物业要找前房东处理,作为物业公司,无权以此为由,拒绝为陈先生服务,提醒大家,在二手房的买卖中,一定要对物业费,水电费,户口等问题,避免纠纷。

节目播出前我们得到消息,陈先生的房子已经重新通上了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