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今日》栏目连续两次报道家住同乐路699号的薛女士,由于自己和前夫共同拥有的房屋被前夫私自卖给了一位姓王的女士,导致玻璃被砸、门被焊死、锁孔被堵住,有家不能回的事。本来还盼着双方能协商,早点解决,可今天记者得到消息,薛女士的房屋问题再次升级。
上午十点,记者赶到薛女士家所在的浮山后六小区,看到楼前摆满了家具,一辆厢式货车停在单元门口,薛女士位于一楼的房子屋门大开,薛女士和购房者王女士在里面吵得不可开交。薛女士说,上午九点多,王女士和家人再次带着搬家公司上门要求自己腾房子,双方都挺激动,发生争执后被带到了附近派出所。在薛女士不在场的情况下,王女士家人打开了房门并将东西搬了出去,等到薛女士接到邻居电话赶回来时发现,家里已经一片狼藉。
虽然薛女士的案件法院已经受理,但是还没有开庭,什么时候能有结果也是个未知数。而已经拿到房产证的王女士一家则表示:一天都不愿意等。一个不愿意搬,一个非要住进来,尽管有民警在现场协调,但是双方还是都不愿意让步。直到记者离开时,薛女士和王女士仍然在僵持。对于双方的纠纷,记者咨询了律师。
发稿前,记者得知,双方仍在现场僵持。既然已经走了法律程序,还是希望双方都能冷静一点各退一步,毕竟法律的裁判是公正的。在一系列的纠纷中我们发现,有一方是无法让人忽视的,那就是这套房子的产权登记机构。作为拆迁安置房,是谁在薛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徐先生办理了房产证?而在房屋交易时,又是谁没有仔细查证就将房屋过户给了王女士?这些问题的答案我们不得而知,不管怎样,这样的错误实在不该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