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13-03-05     视频长度: 0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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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日前发布了2013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本企业2012年平均工资为基数,基准线为平均工资增长14%,上线为平均工资增长21%,下线为平均工资增长5.5%。企业应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后30日内,制定落实2013年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编制本年度薪酬预算,并于4月底前将《实施方案》及2012年工资指导线履行情况报送人社部门备案。逾期未备案的企业,由市人社部门依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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