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几个月前买了个二手房,正打算好好装修一下,年后就搬新家呢,可没想到水突然听了,一打听,这才知道,不只是买了房,还买了债!新买的二手房,刚开始装修就停水了?说起这件事,陈女士一肚子委屈。2012年8月,陈女士通过二十二世纪不动产,购买了城阳水岸绿洲的一套二手房,可在物业交接时却出了问题。房主臧先生在国外,交易是委托一位许小姐代理的,对于欠下的物业费和水费,人家很不感冒,可房款已经交清了,陈女士无计可施,只能干等。
合同上明明白白写着,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交易手续及水电、有限、物业等过户手续,并且交接房屋之前的费用,由甲方结清。既然如此,这位许小姐拖拖拉拉的不给钱,是啥道理?无计可施的陈女士,只能找到物业商量。买房子居然还附赠“物业债”?这笔买卖岂不是亏大了?房主不按规矩出牌,到底是存心,还是无意?电话里许小姐态度明确,就两千,多了没有。那剩下的两千五百块钱咋办?记者又陪着陈女士到物业商量。
物业工作人员说,现在不只是原房主欠物业费,连陈女士也欠着呢!看来不交清之前欠下的4500元,陈女士家供水是无望了,当初是通过中介买的房子,光费用就花了1万2,现在剩下这么一大堆麻烦事,中介为啥不善始善终呢?代理人没钱,房主联系不上,中介一脸无辜,难道这所有的后果,都要买房人陈女士承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