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民政部门出台文件,对我市示范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功能、建设规模、规划布局等加以规范。
文件规定,示范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是指为生活自理和失能半失能的日托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保健康复、文体娱乐等日间服务的场所,每处照料中心建筑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床位不少于50张。照料中心应合理设置老年人的生活服务、保健康复、文体娱乐,可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日托老人提供医疗保健、身体指标常规检查等服务,设置阅览室、书画室、多功能活动室,配备电视机、计算机等设施。据统计,我市市内四区目前共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娱乐室392处,其中建筑面积1000平米以上的占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