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生母“踢皮球” 少女有家难回  13-01-21     视频长度: 0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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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这事,也牵扯到一个孩子。最近,74岁的郭先生为孙女的事十分焦心。孩子的父亲去年去世了,而关于孩子今后的抚养问题,生母和继母一直都没拿出个明确的方案。

一月十四号,郭先生的孙女晨晨被继母胡女士送到了生母毕女士的家中,却又被毕女士送了回来,这让老人很生气。

十年前,晨晨的父母离婚后,她就跟着父亲一起生活。后来父亲与胡女士再婚,又生了一个女儿。2012年6月份,父亲因病去世了,13岁的晨晨何去何从,成了问题。

然而对于晨晨的归属,生母毕女士也表示很为难。

毕女士说,过去那段婚姻给她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直到现在她都没有再婚。

在毕女士看来,孩子今后跟继母在一起生活会更幸福。

一个说经济条件不好,一个说要忙活生意,那么晨晨的抚养问题就无法解决了吗?记者得知,晨晨的父亲生前是做生意的,那么他的遗产该怎么分,对于晨晨这种情况,法律上有没有什么界定呢?

据了解,晨晨的父亲去世后留下了房产、汽车和公司股权等遗产,考虑到两个孙女未来的生活,晨晨的爷爷郭先生通过公正放弃了自己的遗产继承权。

对此,晨晨的生母毕女士提出,应把遗产中属于晨晨的那份分清楚后,再谈抚养权的问题。

70多岁的郭先生透露,在晨晨的生母和继母交涉的过程中,晨晨的情绪一度受到很大打击。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三条规定: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失去父亲,已经很悲痛了,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又如何承受这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呢?所以,做爷爷的内心希望,晨晨的两位妈妈不管各自有什么难处,都能暂时缓一缓,先考虑一下孩子的感受,尽快给她一份爱,一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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