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今年2月1号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上调至60万元;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调至35万元。
2月1号开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