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来岁应该是奋发图强,努力工作的年纪。可是,今年刚满25岁的刘某,却看准了别人的钱袋子,想不劳而获。
说着说着,刘某留下了悔恨的泪水。这事还要从元旦前夕说起,在胶州大洋公司工作的王某到李哥庄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刚发的5千元工资,莫名其妙的不见了。
民警了解到,这五千元钱是王某当天发的工资,准备第二天再存入银行。由于宿舍内没有保险柜,王某就暂时放在了被褥底下。民警分析,这应该是熟人作案,通过对公司员工的了解,锁定了曾经在工厂干了半个月的刘某。
刘某是沂水人,家里不富裕,据他交代,辞职以后,他主要是向家里要钱花。可由于他太迷恋上网,惹怒了父母,家里断了他的生活费,于是,好吃懒做的刘某就想到了盗窃。
目前,刘某已经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