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第一天,《今日》播出了这样一条社会新闻,市民王女士的同事到KTV唱歌,不小心把手机落在大厅的座椅上,当再回去找的时候就不见了,而监控拍下了把捡手机的人拍了个正着。
还是捡到一部手机,城阳四中的初中学生苑林二话没说,立即根据手机上的信息找到了失主。
同样是捡到手机,有人选择拾金不昧,有人却据为己有。借用小品里的一句话,这人和人的差距咋这么大呢?今天的互动话题就说说,捡到财物不还,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