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条例,我市将按照谁排放建筑废弃物、谁交纳处置费,谁资源化利用建筑废弃物、谁获得收益的原则管理建筑废弃物。除对新增建筑废弃物进行统一资源化利用外,已填埋的建筑垃圾也将在处理能力提升后得到重新利用,全市以往填埋建筑垃圾的6000亩土地有望得到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