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日前出台《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12年7月1日起,2012年以后毕业并且在青就业落户的研究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月6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400元,领取时间以三年内缴纳五险实际月份为准。根据《通知》,研究生住房补贴每半年申报一次。2012年下半年研究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将于2013年1月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