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河南新乡凤泉区财政局公务车和湖北广水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务车车窗抛物被曝光后,武汉又有一辆公务车辆上了“曝光台”,涉事车辆是一辆具有明显标识的公务警车。网友“@星空边际720”发布微博举报称,12月18号上午,在武汉光谷一路开车时,其车载行车记录仪拍到警车鄂A8441在行驶中有车窗抛物行为,视频显示,该警车行至高新大道往光谷一路的右拐弯处时,前排副驾驶上车窗内伸出一只手,将一个白色的一次性餐碗抛出。
记者了解到,涉事警车属于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交通大队三中队的一辆巡逻车。事情发生后,该大队通过官方微博“武汉东湖高新交警”发布信息,承认涉事警车为三中队巡逻车,由大队民警驾驶外出执行任务。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交通大队对此事高度重视,已对中队领导及向车窗外抛物的当事民警进行了批评教育,犯错民警已经主动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