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关注小悦悦案。今年9月5日,佛山市南海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案件被告司机胡某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肇事司机不服,提出上诉。记者昨天得到消息,“小悦悦事件”肇事司机过失致人死亡一案,已经由佛山中院终审判决,肇事司机胡某最终获刑两年六个月,比一审判决少了一年。
二审法院认为,案发地点在广佛五金城商铺之间的通道上,通道设置的目的就是为了便于市场交易人员出入以及消防等,并非供社会公众和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因此一审法院依照现有司法解释的规定,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胡某定罪处罚并无不当。但是,一审判决后,胡某与其他相关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与小悦悦的父母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303000元,小悦悦的父母对胡某表示谅解。二审法院认为,据此,可以酌情减轻胡某的刑事责任,遂终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
小悦悦案件发生在去年10月13日,当天下午5点半左右,佛山南海黄岐的广佛五金城里,两岁小女孩悦悦,在路上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和碾压。之后近7分钟时间,还有呼吸的悦悦一直孤零零躺在路边,18个路人先后经过,但都当没看见,期间悦悦又被一辆货车碾压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