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周先生新买了一辆二手车,怎料到就是这样一场简单的交易,却给他惹上了大麻烦。周先生在一家公司做销售,11月中旬,在跟同事吃饭时,经介绍认识了“做二手车生意”的傅某。正好周先生有买车计划,当时他就给对方留下了电话。周先生说,出于对“朋友”的信任,他当时并没有和傅某签订正规合同,而是只写了一份简单的收据,就把车开走了。约定日期一天天临近,车辆迟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但周先生并没有怀疑什么。11月28号,傅某又找到周先生,称比亚迪的车主又不想卖了,说给周先生再换一辆别克轿车。看着这辆车的车况比之前的比亚迪还要好,周先生便痛快的答应了,并把比亚迪还给了傅某,开走了别克。但没过几天,出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
发现自己被骗,周先生非常恼怒,他立即到鞍山路派出所报案。民警根据他提供的线索,将傅某传唤到案。经审讯,傅某交待,11月10号,他从鞍山二路上一家租车行,交了2000元钱订金,租来了一辆白色比亚迪,租期为一周。拿到车以后,傅某立即联系周先生,以卖车的名义,骗取了15000元订金。别克车到期后,租车行的工作人员在酒店门口看到了这辆车,就用另一把钥匙把车开了回去。据了解,傅某今年25岁,本市人。诈骗来的15000元钱,傅某已经挥霍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