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贼给偷了,最多就是气愤,要是有朋友问你借钱不还,那跟明着抢有啥区别?小夏就气的牙根痒痒。
28岁的小夏来自潍坊,孤身一人在青岛打工。前两年,曾经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过,后来辞了职。几个月前,她接到了之前单位同事小马的电话。小马告诉小夏,他也从保险公司辞职了,如今开了家投资公司,自己当老板,寒暄几句后,通话结束,小夏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几天后,对方又来电话了。他说公司缺少资金周转借钱,他说一个月,我想一个月还也行。小马张口就要借两万,这笔钱对小夏来说可是笔不小的数目。小夏本不愿借,可转念一想大家都是异乡人,在外飘泊不容易,她考虑再三,决定借给小马。见小夏仗义,人家也很痛快,给了小夏两份文件,一份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看上去非常正规的借款合同。双方签字、按手印、盖章,就这样,两万块钱放到了小马手中。一个月之后,他说手上没钱,要周转一段时间,他没还钱,一直拖一直拖。
这一拖,拖了大半年,马某玩起了失踪。小夏仔细一看手里的文件傻眼了:小马公司的营业执照上写着营业期限2012年3月2号到期,可借钱的日子是4月16号,这不是明摆着坑人吗。那个公司找不到人了,已经转给别人了,他当时是租的房子,作为朋友不能这样,当时我告诉他我爸住院,现在我爸去世了,家里急需钱,当你有困难的时候,朋友们都帮你,现在你却这样,这两万块钱是我从牙缝里挤出来的,被你一窝掏空了。
小夏越想越气,越想越伤心,打电话和以前同事们诉苦时才知道,敢情吃亏的不止自己。我和另一个朋友联系,说马某还卖水票,他卖给人家水票,人家打电话要水,没有人送水。以前有个同事给他打工,他欠人家工资钱也不给。只要我认识的,当时在保险公司工作的人都找不到他。
小夏去法院咨询过,如果要起诉,各种费用加起来要800多块钱,而且如果找不到人,即使赢了官司,钱也不一定能要回来。小夏的父亲最近刚刚去世,母亲又病倒住院,急等着用钱。小夏想不明白,为什么好心帮朋友换来的却是这种结果。记者试着帮助小夏找找小马某,可对方的4个电话号码一一打过去,却是这种情形:空号、关机、无人接听、打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