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从明年一季度起,我市物价低保联动标准,将由现行的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每上涨1个百分点,每人每季度发放10元调整为15元。
据了解,我市从2008年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以来,联动机制已启动15次,共发放联动补贴6000多万元,惠及低收入困难群众100多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