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从今年12月1号起,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5.3万元提高到20万元,危重病参保职工的保障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据了解,国家、省、市医改方案陆续出台以后,我市按照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医保制度平稳运行的原则,加强调研与测算,及时提出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的方案。此前,我市已先后五次调整最高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