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李沧区楼山后楼山花园的江先生,昨天可以说是遭遇了“天降横祸”。他把车停在小区的车位里,可没想到三楼窗台脱落下来了一块水泥,正好砸在他的车上,后挡风玻璃被砸了个窟窿。
发现自己的爱车被砸后,江先生赶紧联系了物业。
昨天下午三点半左右,江先生再次来到了小区物业办公室,可此时工作人员已经下班了。江先生电话联系了物业的王主任。
江先生说,他的车买了全险,即使物业不赔,保险公司也会处理,他主要是希望物业能够对裂缝的窗台进行维修。而且现在还有一块水泥也快掉下来了,物业如果不管不问,可能会造成更大的危险。
记者随后咨询了亚和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得知,尽管物业跟江先生签订了租赁车位的合同,但其中并没有约定保护车辆的条款,所以物业不负责任,江先生的损失应该由脱落石块的三楼居民赔偿。不过,我们希望物业还是能够尽快把三楼的窗台加固一下,不要等真的伤到了人,再去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