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控制线》方案的决议  12-11-28     视频长度: 00: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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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控制线》方案的决议(2012年11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环胶州湾保护控制线划定与岸线整理规划方案>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控制线》方案,决定批准这个方案。

胶州湾保护控制线东起团岛湾头,沿沧口湾、红岛、河套、海西湾,西至薛家岛脚子石,全长203.8公里。保护控制线与团岛湾头和薛家岛脚子石连线的围合面积370.6平方公里,为胶州湾保护面积。

胶州湾保护控制线范围内,严禁任何围、填海行为,不得进行与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无关的各类建设;已有的虾池、鱼塘、堤岸等要逐步拆除,恢复滩涂和水域。

保护控制线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应当在2013年1月1日前完成保护控制线确界,设置保护控制线标志。市政府应当加强保护控制线管理。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本决议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适时听取市政府有关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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