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事应该受到感谢和鼓励,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受益人的做法却让人寒心。12月1号,《山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见义勇为受益人应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表达谢意、予以慰藉。这让我们想起了一些新闻事件的当事人,在获得别人救助的时候,他们的反应截然相反。
11月1号,浮山后6小区一位老太太跌到了,摔得满脸是血,周围的市民看到情况,纷纷上来帮忙,还拨打了120求助。虽然老人伤势较重,可是她仍然坚持拿出身上仅有的100块钱,想要感谢周围的好心人。7月3号,娄底市一家三口到孙水河游泳消暑,不慎溺水,市民邓锦杰奋不顾身下河施救,3人获救后漠然离开,其中一名获救女子还丢下了一句“关我屁事”。而年轻的邓锦杰却因体力不支而遇难。心怀感恩的老人和漠然离开的一家三口,他们的态度对施救者及其家属来说,意味着什么,是不言而喻的。
不少市民认为,如果获救者态度冷漠,将严重挫伤见义勇为者的积极性。从这个角度考虑,《山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中对见义勇为受益人须答谢恩人的规定是有非常必要的。不过,也有市民认为,如果能在教育中重点培养感恩的观念和做人的良知,可能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