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来青打工的小赵,受了工伤,右手留下残疾。一年多的维权路,用小赵自己的话说,真是伤身又伤心。在城阳棘洪滩街道后海西社区,一间十多平方米的出租屋里,记者见到了甘肃来青打工的小赵。拿着当初受伤时的照片,小赵伤心的诉说起来。小赵今年28岁,2009年9月,来到城阳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里的“齐鲁轮业有限公司”打工。11年9月5号下午一点多,小赵工作时一个不留神,右手夹进了机器里,当场血肉模糊。
在城阳一家小医院里,小赵前前后接受了六次手术,花费将近五万元,断指虽说接上了,可手术至今一年多了,右手中指始终无法弯着,更无法伸直。这样一来,虽说五个手指一个不少,却成了一只废手。小赵认为,自己在工作中受的伤,就是工伤。可找到公司,负责人答复,小赵等人是和淄博一家名叫“淄博新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工伤认定事宜应该由派遣公司负责。直到出了事儿,小赵才知道,自己在“齐鲁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了两年多,竟然还不是这家公司的员工。根据公司提供的联系方式,小赵终于和自己的幕后老板,“淄博新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王博,见了面。两个月后,工伤认定下来了,今年五月份,淄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结论,小赵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八级。看上去一切都按部就班,可后面的事情却出奇的麻烦。
小赵受伤后,不能再干以前的活儿了,今年七月,劳务派遣公司赔付了全部医药费后,和小赵解除了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工人发生工伤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该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而淄博当地有标准,“淄博新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还应该支付给小赵一次性的就业补助金,以及受伤治疗期间欠发的工资等,这些款项加起来,大约五万块左右。
电话里,王经理显得有些不耐烦。他说,小赵的工伤,原本是可以不予认定的。
小赵说,他已经习惯了对方的这种态度。派遣公司一拖再拖,那小赵工作的“齐鲁轮业有限公司”,能不能帮忙从中协调一下呢,毕竟,小赵曾经在那里干了两年多。记者跟着小赵一起,找到了位于棘洪滩青大工业园内的“齐鲁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他们单位工作的职工分别是来自两家劳务派遣公司的。小赵等20多人是“淄博新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关于工伤、投保等一系列问题,他们事先和劳务派遣公司都有协议。
看来,这事儿还只能找“淄博新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了,记者试着拨通了公司经理王博的电话。王经理说,小赵的这个事并不难办,等他来青岛开会的时候,会顺便把小赵的帐算清。但具体时间,现在还不能确定。转了一圈,又回到了起点。看来,这事再拖下去,还不知道得等到猴年马月呢!记者带上小赵,直接找到了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长说,工人因工伤产生的医药费,都应该由用人单位支付。他们会尽快为小赵办理劳动仲裁的相关手续,通过法律渠道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