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办法》规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使用  12-10-16     视频长度: 0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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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日前联合下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自然灾害资金使用管理和应急救助工作进行规范和细化。

《办法》规定了市级救灾资金和各区市救灾资金的分担比例;首次确定各级政府对因灾死亡家属给予10000元抚慰金,同时根据受灾严重程度给予受灾困难群众倒塌房屋、损坏房屋、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安排、伤病救济等基本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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