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近日下发《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2012保险年度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级财政补助,统一按每人每年240元的标准执行,比上年度的人均200元提高20%。同时从今年10月1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15万元提高到17.2万元,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