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明确从2012年开始,5年内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房5万套。
按照计划,符合公租房政策标准建设的人才公寓项目,纳入公租房规划和年度计划。公租房主要为成套中小户型住房或集体宿舍,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人才公寓的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85平方米以内,其中面向高层次人才的人才公寓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新建的公租房小区可配建不超过15%的商业等经营性用房用于出租出售,同时按每户0.3个配备地下停车位。
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租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租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企业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可以先租后售,出租期限不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