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日前出台《意见》,明确加大财政投入,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学前教育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
《意见》指出,今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比达到17%,各区市要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要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2013年前,财政预算内学前教育经费占预算内教育支出的比例要达到5%以上,不举办高中的要达到10%。建立公办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村(社区)集体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并根据财力情况,逐步提高标准。
《意见》要求建立接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财政奖励补贴制度。扩大免费教育的受惠范围,增加免费项目。
根据《意见》,我市将实施新一轮普通高中布局调整,加快部分普通高中建设,到2020年全市所有高中达到省规范化高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