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纠纷 租了六年房子刚用两年就被收  12-08-21     视频长度: 00: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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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民李女士给《今日》打来热线反映,自己租下了为期六年的房子,可现在才用了两年,房东就要收房了。而且因为租房问题,昔日友好的两家,如今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僵。

2010年,李女士在李沧区果园路上租下一间30平方米左右的门头房,用来做服装生意。今年6月份,房东找到李女士。

这之后,房东便在李女士的店铺门口贴上搬迁通知,上面写着“房租到期,请于9月1日之前搬走”的字样。同时,房东也给李女士发过短信。

房子还在合同期内就要涨价,李女士无法接受。眼看马上就要到9月1号了,今天上午,李女士再次找到房东一家。房东表示,之所以要收房是有原因的。

原来,第一年的房租李女士只交了1万8千元,而且第二年租金又没有按时交。但对于这一情况,李女士却有另一番说辞。

双方各持一词,房东告诉记者他们准备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记者就李女士与房东之间的纠纷咨询了亚和太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关于租金究竟是交两万还是一万八的问题,承租人应当拿出自己的证据。

另外律师表示,承租人如果拖延交费,房东应当至少一次催告承租人在合理时间内补交租金和其他费用,否则直接解除合同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

你看人家律师说得很明白,房子即便卖了,租赁合同也可照样延续下去。所以双方还是应和为贵,抛掉前面的不愉快,双方都得利多好,和谐社会嘛,双赢最合适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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