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全省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保工作将于8月底结束,符合条件人员需及时向原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原单位不存在的,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市街道保障中心提出申请,过期将按照全省统一要求不再受理。已经认定合格的人员,要尽快缴费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