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名网友在网上发帖,说自己有一天感冒,去一家知名的连锁大药店买药,结果发现里面简直就像个小超市,货架上有各种生活用品,甚至还卖二锅头。他很奇怪难道现在的药店都是这样吗?原本感觉严肃的药店这样经营,符合规定吗?根据网友提供的药店名字,记者找到了威海路上的这家知名大药房,在中厅的两排货架上,果然摆着多个品种的二锅头,价格也不便宜,从一百多元到五百多元都有。就在这两排货架上,还有一些饮料、饼干、化妆品在售卖。工作人员表示,这些日用品药店都允许销售,并不超范围。
随后药店负责人也出面解释,称包括二锅头在内的这些酒类、食品及日用品,都属于零售范围,药店也已经申请了经营许可。记者在这家药店的税务登记证上看到,经营范围里确实有零售这一项。随后记者咨询了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说,目前大部分药店为了增加利润,确实都申请了零售业务,允许售卖日用品。那对于这样的现象,市民又有什么看法?虽然市民对这些现象有意见,但目前八成以上的药店,都在兼卖日用品。那药店里的日用品,价格跟超市有区别吗?随后记者又去一家大型超市看了看,同样的金龙鱼调和油,价格都是67块5,而在药店卖135块8一桶的龙大5升花生油,超市则便宜了7块多钱。
事实上,针对医保卡购买日用品的现象,青岛市早在2009年已特别出台了管理办法,每年社保局都会组织多次检查,也已经处罚了多家违规药店,最轻的也被暂停医保刷卡半年到一年之久。可面对如此重罚,为什么仍有药店不惜挺而走险?和这两位市民有同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医保卡里的钱一时用不了,能买些花生油什么的也不错。也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需求,药店的刷卡买卖才长盛不衰。还有些市民认为,钱打到医保卡里就是自己的,可以自由支配。但如此一来,却失去了国家设立医疗资金,给老百姓看病的初衷。
药店经营日用品符合规定,但只要日用品摆上了货架,就很难保证没有猫腻,这岂不矛盾?业内人士解释,自从实行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零售药店不能享受国家补贴,又要纳税、交房租水电、发工资,想要持续增长,多元化经营就成了一条出路。其实,对于药店是否应该兼卖日用品,一直存在争议。今年上半年,甘肃、江西、沈阳等多地就下发通知,所有申请纳入医保的零售药店,不得摆放和兼营日用品、食品、化妆品等非药品类商品。而且有城市还规定,药店实行会员制时,积分赠送或者换购的礼品,也不能是生活用品,杜绝一切变相利用医保促销手段,串换日常生活用品、保健品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