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文件精神,自2012年7月1日起,我省试行新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根据这一政策,“一户一表”用户的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大家现在都十分关心,调整后的电价到底涨了多少,下面我们就来算算账。据了解,阶梯电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全年分档电量按月度标准乘以月份计算,2012年按半年的分档电量计算。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到400度之间,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每度加价0.3元。
另外,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用电等,每度提高0.0081元。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月有15度免费用电基数,电费先收后返。采访中,大部分市民表示自家用电不多,对于调整可以接受。但也有一些市民觉得基础电量应该再定的高点,按现在的政策来算的话,每个月要多交不少钱。
记者算了笔帐,如果每年用电量不到2520度,电费不会有变化。如果年用电量在2520到4800度之间,比如一年用电量为4800度,则总共需要缴纳电费2739块一毛二,比调整前多支出114块钱。另外,对于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第一档电量增至每月310度,第二档电量为310到400度之间,第三档为400度以上,加价标准不变。对于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居民,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试行期间暂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