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四方法院就把一起叔侄反目争房产的庭审搬到了养老院,希望能够给旁听的老人们留点启事。这一大家子,法官说起来都有些拗口,其实关系并不复杂,就是去世的老人隋某的孙子小隋,将他的叔叔和姑姑告了,目的是要争取他爷爷留下的一套房产。时间退回去三年,这套房产还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屋,只有31个平方,当时,隋某的妻子,也就是现在原告小隋的奶奶,刚刚去世,当时,子女、孙子全都表示放弃继承。然而,时隔一年,情况发生了变化,小房子面临拆迁,老人异地安置到了一套91平米的大房子。2010年,老人去世,争房大战就此拉开序幕。
口头赠予,外加一份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予协议,另外,小隋的叔叔和姑姑,还提供了一张从老人遗物中找到的纸条,证明当初买房子时他们也都出了钱,可这些东西在法律上具有效力吗?模糊不清的证据,让庭审辩论进行了两个多小时,依然没有结果。现场没有调解成功,可这次开庭很快引起了旁听席上许多老人的共鸣,自己百年以后遗产分割的事,俺们得好好咨询咨询。
记者从四方法院了解到,仅上半年,受理的继承案件就多达44起,大都是老人去世后留下的遗产纠纷。其实,一份清晰的遗嘱,往往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这些纠纷,但实际上,对于遗嘱,许多老人也有他们的顾虑。迟迟不肯面对,带来的有时反而是更坏的结果。亲情的割裂,子女的敌视,这些都是老人不愿意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