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胶南某居民小区有一套房子,因为手头紧张,他想到了卖房,本来这事无可厚非,可李某为了多捞点钱,居然一房卖了两家。2010年,李某因诈骗罪获刑两年,今年刚被假释,可他居然恶习不改重操旧业,还是那套房子,又卖给了第三家。
这位就是第三位买主,贾某,今年通过某中介与自称卖房的李某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以41万元的价格购买李某位于胶南市某居民小区的房子,可就在贾某先后两次付给李某17万元的首付款后,李某却不见了。无奈之下,5月23日,贾某到胶南市珠海路派出所报了警。
原来,李某2010年就曾用一房卖两人的手法进行诈骗,被胶南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其房产也已分别被胶南市人民法院和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查封。没想到李某刚刚假释出狱,就犯毛病了。公安部门将其列为网上逃犯进行通缉,5月30号,李某被抓捕归案,钱已经被其挥霍一空。
经审讯,李某对诈骗贾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不过此时,已被刑拘的他后悔也为时已晚了。
实施诈骗犯罪的李某必将为他的贪婪而付出沉重的代价,但在购房时如何防止上当受骗,更是我们每一个购房人所要好好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