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我市六月底前开始发放计生妇女住院分娩补助金,标准为一次性补助500元,对象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今年1月1日后在具有资质助产机构分娩的我市户籍育龄妇女或婚嫁到我市尚未落户的育龄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