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财政部、环保部近期同意将我市纳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范围,并将于今年在我市全面启动这项工作。据了解,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期为2012-2014年。财政部在示范期内补助我市4亿元,我市按1:1.5配套资金。三年内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投入将达到10亿元。其中,2012年,国家补助0.5亿元,地方配套不低于0.75亿元;整治资金可以支持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工矿企业污染治理等五个方面。我市初步确定以大沽河流域、西海岸经济新区、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为青岛市连片整治示范区域,以村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饮用水源地保护等作为连片整治重点。